2018注册会计师:《税法》考点之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

发布时间:2018-07-16 13:30:59     来源:中公教育


编辑推荐关注微信公众号:shxzgkj ,领取会计各类考试备考资料及试题等
编辑推荐会计各类考试相关问题咨询答疑:13333413768或13333413084(同微信)
编辑推荐2018山西会计职称考试辅导课程(签订协议,初级,注会,中级,一科不过全额退) 

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资料:中公山西会计考试网】提供2018年山西注册会计师会计税法辅导资料,包括注册会计师税法重点题型、各章节知识点归纳汇总。本文为广大考生提供2018注册会计师《税法》考点之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

加入中公会计官方注会交流平台,讨论注会问题,获取更多学习资料,戳这里》》快速进群

【内容导航】

(一)应税收入

(二)扣除项目的确定

【所属章节】

本知识点属于《税法》科目第七章房产税法、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8讲契税法的内容

【知识点】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

计税依据——转让房地产增值额的确定

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,首先应该考虑是什么样的纳税人:

卖地有卖地的方法,卖房有卖房的方法;新房有新办法,老房有老办法。

配比原则应用:

土地增值额=转让房地产收入-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

【注意】开发一个项目,该项目由三个项目构成,比如征了一块50000平米的地,建设A、B、C三个项目,整个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应该在三个楼盘之间进行分配,将来销售A楼盘时应该配比A楼盘的费用。(计算)

(一)应税收入

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,是指包括货币收入、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内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,不允许从中减除任何成本费用。

【解释】要注意营改增以后的房屋销售收入,一定不含增值税。

(二)扣除项目的确定:

新建房转让——房地产企业扣除5项(重点)

1.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

2.房地产开发成本

3.房地产开发费用

4.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

5.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

责任编辑(车小仙儿)

相关文章推荐
考试日程
重点推荐
视频专区